信息学院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资产清查专项工作

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3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》(粤财大办〔202442号)及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要求,为全面落实资产清查任务,确保实验室资产账实相符、管理规范,信息学院开展了实验室资产清查专项工作

1.成立信息学院资产清查专项工作小组统筹推进清查工作

信息学院资产清查专项工作小组组成如下

组长:邱启彬、王丽敏

副组长:胡建军、廖凌杰、胡苏

成员:实验室主任、系部负责人、行政人员及全体新进教师

实施组:杨仁宇(总协调)、张锋、卢云燕(执行负责人)

2.资产清查范围包括全院实验室、办公室、仓库及辅助用房基准日20231231日前入账资产重点任务落实“六个以”原则:以账对物、以物对人、以物查账、以账对房、以房对人、以人查房完成资产标签补打与粘贴(责任人:杨仁宇团队)重点核查权属存疑区域(如504室、505南机房、510室等)本周内完成904仓库待报废资产清理(责任人:张丽、殷松益)。

3.进度安排1127802实验室召开工作培训会(负责人:杨仁宇、卢云燕并进行了实验室资产清查(负责人:王丽敏、邱启彬)1128进行了办公室区域清查(负责人:张丽、庄瑞东)1129进行了三水校区资产核查(负责人:陈佩冬)125日提交《资产清查报告》及台账(纸质版+电子版至院办)。

信息学院实验室工作中心

202412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