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开展2023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》(粤财大办〔2024〕42号)及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要求,为全面落实资产清查任务,确保实验室资产账实相符、管理规范,信息学院开展了实验室资产清查专项工作。
1.成立了信息学院资产清查专项工作小组以统筹推进清查工作。
信息学院资产清查专项工作小组组成如下:
组长:邱启彬、王丽敏
副组长:胡建军、廖凌杰、胡苏
成员:实验室主任、系部负责人、行政人员及全体新进教师
实施组:杨仁宇(总协调)、张锋、卢云燕(执行负责人)
2.资产清查范围包括全院实验室、办公室、仓库及辅助用房,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前入账资产,重点任务是落实“六个以”原则:以账对物、以物对人、以物查账、以账对房、以房对人、以人查房、完成资产标签补打与粘贴(责任人:杨仁宇团队)、重点核查权属存疑区域(如504室、505南机房、510室等)、本周内完成904仓库待报废资产清理(责任人:张丽、殷松益)。
3.进度安排为11月27日在802实验室召开了工作培训会(负责人:杨仁宇、卢云燕,)并进行了实验室资产清查(负责人:王丽敏、邱启彬),11月28日进行了办公室区域清查(负责人:张丽、庄瑞东),11月29日进行了三水校区资产核查(负责人:陈佩冬),12月5日提交了《资产清查报告》及台账(纸质版+电子版至院办)。
信息学院实验室工作中心
2024年12月10日